针对今年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,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5月3日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,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,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、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,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,向社会公布。
沪熹电缆小编不禁发出很多感慨------我国为什么时不时的发生导游辱骂游客呢?
虽然《旅游法》中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、诱骗旅游者,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,但导游和游客之间因为购物发生的冲突仍然不少。
某旅行社导游王小姐告诉记者,《旅游法》实施前导游带团有两种模式:一是旅行社支付他们100元左右的带团补贴,二是他们向旅行社缴“人头费”。但目前导游基本上就只剩下第一种“生存模式”,收入大幅降低。
“在旅游旺季一个月最多能接20个团,若没有购物提成,月收入也就在2000元左右。到了淡季,每个月可能只接到四五个团,收入就只有几百元了。”据王小姐介绍,旅游的淡旺季十分明显。
“旺季时一家旅行社可能需要上百名导游,淡季时却只需要几个人。”王小姐说。
王小姐表示,导游淡季时如果只在一家旅行社,可能整月都接不到一个团,若挂靠多个旅行社,接团的机会更多,收入自然也会高一些。
“旅行社培养专职导游的成本较大,而导游流动性也大,渐渐就没有哪家旅行社愿意当这个‘冤大头’,少数劣质导游便由此产生。”王小姐说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,旅游法实施后,以往导游通过“购物返佣“获取收入的形式逐渐消失,正在一步步恢复到“工资+补助”的正常状态。但与此同时,导游也进入了“大锅饭”时代。
“以往为了能够让游客乖乖购物,导游在其他服务方面会更加尽心,因为这跟他们的收入直接相关。但是当所有导游都挣一样的钱时,服务十人的小团和三个人的大团没有差别,导游讲解的好坏和收入也没有差别,很容易出现消极怠工的情况。”刘思敏说道。
记者随后从中青旅了解到,其在去年推出了首个导游奖励机制,针对游客给出全5分的导游,结合天数和带队人数给出“10倍基数”的奖励,好导游可以保证每月工资在5000元以上。
沪熹小编读罢此文,不仅发出以下感慨:
.要有职业的敬畏感!(导游)
.要有国家的制度关怀(导游)
.个人修养很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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